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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统一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制式服装及标志标识的通知时间:2024-09-03 16:06:10

  为深入贯彻落实《常州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常发〔2014〕29号)文件精神,加快推动基层综合执法体系建设,规范各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提升执法公信力,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统一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制式服装及标志标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按照“规范统一、注重形象、节约高效”的原则,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制服采用“2005式”工商制服样式,统一更换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志标识(详见附件),新制服的品种包括:男女春秋季制服、男女冬季制服、男女制式大衣、男女防寒服、男女外穿长袖衬衫、男女内穿长袖衬衫、男女外穿立领短袖衬衫、男女外穿翻领短袖衬衫、男女夏裤、女裙、男女毛衣及其制式帽子(分男女款式)、领带、肩章、徽章等19个品种。新制服所有品种的号型规格执行GB/T1335.1-1997《服装号型男子》、GB/T1335.2-1997《服装号型女子》的国家标准。

  新式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制服的主要发放范围为各辖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有行政执法证件的在职在编人员。为减少重复浪费,原则上发放方式为:原工商系统执法人员已有制服的不重发,主要是换发新标志标识;原质监、食药监系统及其他执法人员则采取新发制服及新标志标识的方式统一着装。各地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配置和发放。原则上换发标准为:各季执法制服首次发放两套,每两年换发一套;帽子首次发放夏冬帽各一顶,每两年换发一次;市场监督管理标志标识首次发放两套,每两年换发一次。

  1. 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6年3月1日前启用新执法制服,并佩戴统一式样的标志标识。

  2. 新制服换装工作由各辖市(区)人民政府自行组织实施,各地财政予以保障。

  3. 严格按照规定,通过招投标方式,以公开、公平、透明的竞争方式选定面辅材料、服装服饰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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